“网信中国”微信号2日消息,为进一步提升模式效能,立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指南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实现联动:
1.未成年人模式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在移动智能终端一键启动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在移动智能终端退出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普通模式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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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成年人模式应支持家长或未成年人用户通过账号在多移动智能终端(包括同一厂家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多个移动智能终端)进行统一设置。用户通过登录统一账号,自动将该账号下其他移动智能终端的已有配置复制到本地并开启。
3.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提供必要接口和数据共享,满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长监督管理等功能。
指南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通过评估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为不同年龄阶段用户提供适合其身心发展的信息和服务。分龄化设计根据以下5个年龄区间划分:不满3周岁;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指南还明确使用时长管理。
1.移动智能终端应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当超过每日使用时限,移动智能终端应自动关闭除特定必要应用程序和家长自定义豁免的应用程序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
(1)在面向不满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40分钟,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2)在面向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3)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4)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长超过30分钟,移动智能终端应发出休息提醒;
(5)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6)以下应用程序和业务不受上述使用时长和时间段限制:
①应急类:用于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包括紧急呼叫业务及移动智能终端自定义的用于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应用程序;
②教育类: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为未成年人提供网课等教育服务的产品和服务;
③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工具类: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认证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产品和服务,如部分图像处理、计算测量应用程序等;
④家长自定义设置可被豁免的应用程序。
2.在移动智能终端的未成年人模式中,家长使用时间管控功能应至少满足如下功能:
(1)设置移动智能终端整机使用时长;
(2)设置移动智能终端整机使用时间段,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置某个或者多个使用时间段;
(3)设置指定应用程序使用时间;
(4)禁止未成年人修改移动智能终端的系统日期和时间。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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