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说好的打击炒房,为什么刚需也要遭殃?”
乐居买房朱婧怡 发自北京
2020年末的平地一声雷,房地产行业需求端的金融监管迎来了史上最严新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实行双红线管控:
(资料图片)
一个是房地产贷款(包含地产商开发贷/个人按揭房贷/保障性住房贷款等)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例,另一个是个人按揭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超出红线的银行要压缩房地产贷款额度。
此举可有效挤出楼市里的金融水分,遏制炒房行为和游离资金。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刚需客发现,自己被“误伤”了:明明有购房资格,但却在房贷上“摔跟头”;购房成本提高、房贷周期拉长、失去贷款资格,让买房变得既吃力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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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诺放款时间”以房换房行不通
“我们销售经理直接说了,要是这个客户先卖房才能买房,那就可以考虑放弃了,放款期现在都在拉长,您还是想别的方法筹备首付吧。”
看着销售如此实诚的回复,林豪的脸皱成了苦瓜。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已实行超过半年,杭州、宁波、广州、合肥、成都、郑州和天津等热点城市近期不同程度出现按揭额度紧张、房贷利率上调以及房贷周期延长等现象,有部分银行已经暂停二手房贷,甚至有银行将“停贷令”延伸至新房业务上。
苏州也在其中。5月22日,苏州首套、二套房贷利率分别较上月上调65个、50个基点,四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涨到5.7%。据贝壳研究院统计,此次苏州上调幅度在全国所有城市中排名第一。
林豪就是赶在这个时候决定买房的。已经居住了30多年的老房子老化严重,本想搏一搏拆迁,却始终没有动静。看着已经80岁的母亲每天都要花半小时“挪”上七楼,林豪坐不住了:“我妈为了我辛苦大半辈子,不能再让她这么辛苦地爬楼梯了。”
卖房买房,必须要等手里的房子卖出去,收到买家贷款的尾款之后,才有资本置换新房。放款时间被拉长,就意味着交易时间也被拉长了。
就二手房放款问题,林豪向各大银行的个贷经理咨询,大部分银行表示“不能承诺放款时间,至少2到3月起步。”更有银行直接表示,目前额度严重不足,暂不接单。
“我看中的那套房子不知道有多少人抢着要,可能还没等到二手房的放款,这新房就抢没了。”林豪打开手机里的视频,画面里是他所中意楼盘的开盘现场,人头攒动,好不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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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起房贷利率坐上“火箭”
卖房筹首付行不通,林豪只好向亲朋好友借钱,但问题又来了。因为限购限贷的原因,首付的钱只能是直系亲属给予,不然的话就这笔钱就会被认定来源不明,不能用于买房。
面对复杂的家庭关系,以及可能要办理“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林豪听从销售的折中办法,房产证放弃写他们夫妻俩的名字,只写女儿的名字,这样就可以作为女儿的直系亲属,把筹集的钱合理地用在买房子上。
“用了女儿第一套房子的名额,将来她结婚买房只能算二套、交8成的首付(注:贷款还清是5成),只希望她能够找一个有经济实力的老公吧。”林豪无奈地笑着说。
谁成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7月3日苏州房贷利率又集体暴涨,突破6字头,重回历史巅峰。如果100万贷款还30年,按照之前5.1%的房贷利率来算,总利息95.4万;而现在按6.3%来算,总利息是122.8万,也就是要多还27.4万,等于一辆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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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怎么办,只能多借钱交首付,贷款的钱就少一点。无论如何,买房这件事不能再耽搁,压力大点也无所谓了”,林豪长叹一口气,“一想到买了新房后的新生活,再难也得迎头上。”
离婚未满三年买房?这得叫前配偶配合签约
同样被政策“误伤”的还有来自上海的淑敏。离婚两年后再婚想要买房,明明不属于限购人群,但却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因为她离婚未满三年。
今年1月21日,上海楼市进一步调控: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而在此背景下,不少银行放贷政策也出现调整——只要离婚未满三年的,相关房贷业务一律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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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过银行,都说离婚三年内不受理房贷,不管你是再婚还是未婚。”4月,淑敏跑遍上海的十几家银行,得到的都是不能受理贷款的答案,哪怕她已经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过自己有不限购的资格。
也有银行松口表示这种情况下可以贷款,但需要找前配偶提供资料证明;离婚后无买房贷款、离婚协议上无房产份额等等,签约的时候还需要前配偶在场。
“这是假离婚才干得出来的事吧!都离婚互相拉黑了,谁还有闲心管对方能不能买房。”淑敏表示,她现在最坏的打算就是等离婚满三年才去贷款:“现在买不了房,不知道一年后房价会涨成什么样子,儿子该读书了,也分不了他想去的学校。”
淑敏为此还结识了一群同样因离婚被房贷困扰的“难兄难弟”,他们每天都在群里分享彼此去银行贷款经历,讨论可以贷款成功的法子,甚至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证明自己不是炒房客,但大多不能奏效。
上海离婚3年内限购细则
“国内有部分城市在这方面的规定是,离异两年内要追溯过去家庭所有房产,而上海升级为3年,政策严厉性更强。”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严跃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的采访时指出,上海房地产新一轮调控后,关于“政策误伤”的讨论也开始增多,尤其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真假离婚的限购、信贷政策收紧下迟迟不放款、税费成本增加等问题。而且此类问题也引起了部分合同违约情况,甚至引起了很多民生问题,也说明部分政策亟需继续调研、亟需细化的迫切性。
减少“一刀切”政策细化才能真正利好“房住不炒”
房地产市场是站在整体格局,确保宏观稳定的角度下进行调控的,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去考量微观个体的买房流程,这就使得被“误伤”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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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的做法也确实需要不断去研究,毕竟对购房者是有误伤的。从实际过程看,这也说明购房需求更加复杂化,也需要地方监管部门把政策做细,适当时也要对政策做系统的评估。”严跃进建议。
在当前的调控环境下,无论刚需还是改善,购房者目前能够做的,是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楼市动态,熟知本地新政下的各项流程,减少被误伤的可能性。同时,也应努力做足心理和物质准备,把握每年的各个购房窗口期,让房子早日“入袋为安”。
(应受访人要求,文中林豪、淑敏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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